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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郵政好禮大放送,投保樂翻天」活動要點







發佈單位:總經理室  發佈時間:96/08/31






1. 抽獎資格:活動期間內投保郵政壽險,每張新契約應收月保費累計(主約保費加附約保費)達1,500元以上,即可獲得幸運彩號一個,保費達 3,000元以上,可獲得幸運彩號二個,依此類推。


2. 抽獎方式:活動期間由本公司電腦程式自動依序賦予「抽獎人保單號碼+序號」為幸運彩號以參加抽獎,不另通知抽獎人。


3. 活動期間:9691961231


4. 抽獎日期:暫訂97215


5. 抽獎獎項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獎項



抽獎名額



獎品



頭獎



1



中華汽車 GRUNDER 2.4 SEi 豪華轎式客車



一獎



1



福特 Focus 1.8L Komfort轎式客車



二獎



1



一般型筆記型電腦Intel Core 2 Duo 1.8G Hz


(Windows作業系統) (14)



三獎



1



42型液晶顯示器附視訊盒



四獎



1



300萬畫素彩色數位攝影機(B)



五獎



1



一般型電腦Sempron 3400+ 1.8G Hz19吋寬螢幕彩色液晶顯示器



六獎



1



Nikon D40 彩色單眼反光式數位相機



七獎



2



SONY DSC-W200彩色數位相機



八獎



10



Ricoh Caplio R30彩色數位相機



九獎



10



東元 DVD錄放影機



十獎



30



新格手提CD收錄音機



十一獎



200



USB-4GB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6. 活動公布:


1)詳細活動內容請電臺灣郵政顧客服務專線0800-700-365或上臺灣郵政公司網站


http//www.post.gov.tw),或洽臺灣郵政公司各等郵局暨所轄各級郵局。


2)得獎者名單預定於97222日 公布於臺灣郵政公司全球資訊網。


7.領獎方式:抽獎後除頭獎及一獎外,其餘獎項本公司將直接寄交中獎人。


8. 其他應注意事項:


1)本公司因本活動目的,得公布得獎者名單於網站、平面或其他媒體。


2)本公司將於抽獎日以公開方式並由律師見證抽獎,以昭公信。


3)中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,中獎獎項金額超過$13,333以上者,需扣繳15%稅金(外國人士須繳20%稅金)。


4)本公司保有解釋及變更本次活動內容之一切權利。如因故活動無法進行時,本公司亦有暫停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。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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