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抽獎資格:活動期間內投保郵政壽險,每張新契約應收月保費累計(主約保費加附約保費)達1,500元以上,即可獲得幸運彩號一個,保費達 3,000元以上,可獲得幸運彩號二個,依此類推。
2. 抽獎方式:活動期間由本公司電腦程式自動依序賦予「抽獎人保單號碼+序號」為幸運彩號以參加抽獎,不另通知抽獎人。
3. 活動期間:96年9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
4. 抽獎日期:暫訂97年2月15日
5. 抽獎獎項:
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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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獎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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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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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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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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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汽車 GRUNDER 2.4 SEi 豪華轎式客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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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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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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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特 Focus 1.8L Komfort轎式客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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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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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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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型筆記型電腦Intel Core 2 Duo 1.8G Hz
(Windows作業系統) (14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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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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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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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型液晶顯示器附視訊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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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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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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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萬畫素彩色數位攝影機(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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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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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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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型電腦Sempron 3400+ 1.8G Hz含19吋寬螢幕彩色液晶顯示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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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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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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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on D40 彩色單眼反光式數位相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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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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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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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NY DSC-W200彩色數位相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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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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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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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coh Caplio R30彩色數位相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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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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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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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元 DVD錄放影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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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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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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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格手提CD收錄音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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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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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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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B-4G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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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活動公布:
(1)詳細活動內容請電臺灣郵政顧客服務專線0800-700-365或上臺灣郵政公司網站
(http://www.post.gov.tw),或洽臺灣郵政公司各等郵局暨所轄各級郵局。
(2)得獎者名單預定於97年2月22日 公布於臺灣郵政公司全球資訊網。
7.領獎方式:抽獎後除頭獎及一獎外,其餘獎項本公司將直接寄交中獎人。
8. 其他應注意事項:
(1)本公司因本活動目的,得公布得獎者名單於網站、平面或其他媒體。
(2)本公司將於抽獎日以公開方式並由律師見證抽獎,以昭公信。
(3)中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,中獎獎項金額超過$13,333以上者,需扣繳15%稅金(外國人士須繳20%稅金)。
(4)本公司保有解釋及變更本次活動內容之一切權利。如因故活動無法進行時,本公司亦有暫停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