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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政VISA金融卡





 


















 
【卡片介紹 】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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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片功能
 具備一般金融卡存、提款及轉帳等所有功能。
可於全球貼有VISA標誌的特約商店,以簽名方式刷卡消費。
可於國外貼有VISA標誌的ATM,輸入VISA密碼提領當地貨幣。
可於國內貼有Smart Pay標誌的特約商店,輸入晶片密碼刷卡消費。
  
卡片特性





















  


領卡時請立即於背面簽名,以降低遭第三人冒用之可能。


刷卡消費時,採簽名方式,於帳戶可用結餘內圈存扣款。
卡片具兩組密碼:晶片密碼(6至12位數)於國內提款、轉帳使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VISA密碼(6位數)於國外提款使用。
卡片使用期限5年,到期前郵局將通知持卡人辦理續發新卡手續。
到期未換卡者,卡片仍具一般晶片金融卡所有功能,僅刷卡消費及國外提款功能暫停。
刷卡消費範圍:












   


限實體商店消費使用。


國內及國外VISA特約商店約3000萬家,含各大賣場、百貨公司、一般商店、加油站等。
於存簿儲金帳戶可用結存內刷卡消費。
刷卡消費限額:(單位:新臺幣)


















   


國內提款、轉帳:依現有郵政金融卡之規定。

      


國外提款(與國內提款限額分開計算):
   每筆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,每日不超過5萬元,每月不超過10萬元之等值外幣。國外提款每筆手續費新臺幣100元,另加計提款金額×1. 85%之國際清算手續費(該費用隨國際卡片組織之調整而調整)。
        刷卡消費(與國內外提款限額分開計算):
 國內與國外合計,每日不超過新臺幣3萬元,每月不超過6萬元,國外消費以等值外幣計算。國外消費依消費金額換算為新臺幣另加計1.85%之國際清算手續費(該費用隨國際卡片組織之調整而調整)。
 卡片遺失、被竊:








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


凡卡片因遺失或被竊等情形,應立即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掛失停用手續,並儘速至任一郵局(非通儲戶應至立帳局)辦理補發或終止使用手續,申請補發金融卡時,須收取工本費100元。

    


顧客服務中心語音專線:0800-700-365
   手機請撥打付費電話:(04)2354-2030
      國外請撥打付費電話:國際冠碼+886-4-23542030
 手機簡訊通知:






   


國內、國外刷卡消費或國外提款新臺幣10,000元以上,本公司將發送簡訊至持卡人手機,提醒持卡人注意。
交易明細寄送:









  


持卡人當月有刷卡消費或國外提款交易時,將寄送交易明細單。

 


通訊地址、手機號碼等聯絡資料如有變動,請至任一郵局更新資料。
卡片使用限制:






   


使用VISA金融卡辦理國內存、提款(含國外提款)、轉帳及國內外刷卡消費累計次數達30次時,即暫停卡片交易,請儘速至郵局窗口(或補摺機)補登帳目,檢視交易是否正確,以維護儲金權益。
其他約定事項:






   


持卡人應遵守「郵政金融卡約定條款 」、「郵政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」 及有關存簿儲金金融卡相關規定。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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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post.gov.tw/post/internet/b_saving/index.jsp?ID=125349895109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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