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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政消息
 




99年12月25日部分縣市改制直轄市,戶政及郵政相關事項宣導







發佈單位:郵務處  發佈時間:99/10/08






一、

一、991225日部分縣市改制升格為直轄市:


1. 新北市(原台北縣改制)


2. 臺中市(臺中市、臺中縣合併改制)


3. 臺南市(臺南市、臺南縣合併改制)


4. 高雄市(高雄市、高雄縣合併改制)


二、配合991225日縣市改制直轄市作業需要,全國各戶政事務所自991224日(星期五)下午5時起至同年1227日(星期一)上午8時止假日期間,暫停受理戶籍登記案件。


三、縣市改制直轄市後,各直轄市行政區域並未立即作調整,在行政區域未整併前,「鄉、鎮、市」改「區」,村改「里」,街路名稱維持不變;現持之國民身分證與戶口名簿,繼續有效使用。


四、請用郵客戶在郵件封面詳填「○○○○區」,以利識別。


         郵遞區號(含3碼及3+2碼)均暫未調整,維持現行使用方式。


五、配合法定改制日期991225日,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/便民服務/下載專區/郵遞區號(含轉碼軟體)將於當日同步更新,屆時即可下載應用。


 


聯絡人及電話:郵務處黃炯滄 02-23921310261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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